养老保险费断缴期间去世,遗属待遇会“打水漂”吗?
2026-11-03 10:01:26 浏览:
转载自: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微信公众号
换工作空窗期、手头紧暂时没续保……很多参保人会遇到养老保险费断缴的情况。这时,有些参保人会担心,如果正好处于养老保险费断缴期间不幸去世,遗属还能领取待遇吗?是不是真的“断缴即作废”呢?
本期就来帮助大家理清政策边界,守住合法权益。
换工作空窗期、手头紧暂时没续保……很多参保人会遇到养老保险费断缴的情况。这时,有些参保人会担心,如果正好处于养老保险费断缴期间不幸去世,遗属还能领取待遇吗?是不是真的“断缴即作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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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断缴了,万一参保人在此期间去世,遗属什么待遇都领不到吗?
当然能领!养老保险费断缴不影响遗属申领相关待遇!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养老保险费断缴期间去世,其遗属可以领取:
1 丧葬补助费
2 一次性抚恤金
同时,参保人员去世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含个人缴费本息),遗属可以依法继承,继承部分免征利息税。
有些朋友正处于失业状态,如果在此期间不幸去世,待遇又如何规定呢?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特别提醒:如果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失业保险遗属待遇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种。
政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sLkUrWIsiJxxP5dteQTR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