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可留白!
2026-10-16 10:38:06 浏览:
转载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薪资栏空白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条款。
“空白”合同陷阱要注意!“空白”合同是指公司在合同中留下一些重要的条款,比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未明确约定,以便公司随时根据自己的需要填写。
这种合同可能导致员工在未来面临不确定性和利益受损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合同签订日期,非常重要,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沟通好,明确合同签订时间,不留空白。
个人要留存劳动合同吗?
个人当然要留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公司需要保留多久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因此,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保存劳动合同文本,直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至少两年,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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