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合同,能否成功讨薪?

2026-08-31 15:27:46   浏览:

       未签订劳务合同,辛苦打工干活,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凭借微信聊天记录、工友证言能帮自己要回血汗钱吗?近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劳务纠纷。

案情回顾

       薛某为个体务工人员,2025年5月,王某雇佣薛某在搅拌站工作。双方事前口头约定了劳务费用,未签订书面合同。务工结束后,经双方结算王某应向薛某支付劳务费共计3.99万元,然而王某仅向薛某支付了1.8万元劳务费,剩余部分迟迟未给付。之后,薛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劳务工资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薛某将其起诉至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薛某与王某虽然未签订劳务合同,但是薛某提供了其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还有一同务工的工友出具的证言能够证实薛某为王某提供劳务的事实,双方劳务合同关系成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这类劳务纠纷看似案情简单,却牵扯双方切身利益,如果直接判决,不仅无法从根本上消解隔阂,还可能让双方对立情绪加剧,埋下矛盾隐患。为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以情理融合的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王某释明了私人劳务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临时劳务中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劳动者付出对应劳动,用工方就应当支付报酬,引导其尊重劳动者的辛苦付出。最终,在承办法官情理法兼具的调和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分期支付全部剩余劳务报酬。

法官提示

       在劳务关系中,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也不要忽视证据的收集。无论是提供临时劳务、零散务工,还是私人雇佣他人务工,都要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事前务必明确约定薪资标准、工作内容、验收标准、结算时间和方式等关键信息,尽量签订书面协议。同时,务工过程中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工时打卡记录、现场施工照片、沟通录音等有效凭证,切勿仅凭口头约定达成用工合意。一旦产生纠纷,完整的凭证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能够有效避免权责不清、维权无据的困境。

       那么该如何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呢?

       1.支付劳动报酬的相关凭证可作为证据。

       如果是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那么可以打印银行流水电子回单、微信转账支付电子凭证等作为证据;如果接受劳务一方是发放的现金,工资条也可以作为重要证据。

       2.工作证、考勤记录、值班表等可作为证据。

       若工作证上有接受劳务一方的名称和劳动者的照片,考勤记录、值班表详细记录了出勤值班情况。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

       3.证人证言可作为证据。

       证人愿意出具书面证言,证明劳动者在接受劳务一方的工作情况以及其拖欠工资的事实,可进一步增强证据链。

       4.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可作为证据。

       若在这些记录中,对方承认了拖欠工资的事实、具体金额,也可以作为证据。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970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