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跨境用工引纠纷 分别审查原则护航劳动者合法报酬

2026-08-27 15:11:27   浏览: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涉及跨境破产司法协助、跨境婚姻家庭、区际管辖权冲突、跨境委托理财、涉港澳裁判认可和执行等内容,集中展现广东法院深入推进司法规则机制“软联通”、服务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最新实践和担当作为。
       此次共发布10个案例,其中多个案例系全国首案或实践探索。在某建设总公司破产清算司法协助案中,法院探索出的内地非试点地区法院申请香港法院跨境破产协助成功经验,有力推动完善内地与香港法院跨境破产认可和协助规则。在顾小某与顾某抚养费纠纷案中,法院准确查明并比较中国内地、香港及俄罗斯三法域法律规则后,选择适用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准据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汤某与吴某甲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法院创新适用“在先受理”原则,对香港法院已经受理的同一纠纷不再予以受理,妥善解决区际管辖权积极冲突,破解平行诉讼难题。在某咨询公司等与简某等执行复议案中,法院探索推进香港法院判决在内地执行衔接,对当事人在香港达成的执行和解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有效衔接两地执行程序,避免重复执行。在某银行与赵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中,法院首次尝试诉前委派香港特邀调解组织调解跨境商事纠纷,并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推进粤港澳三地诉讼与调解有效衔接。
       2023年至2026年6月,大湾区内地九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86.2万件,其中涉港澳案件8.1万件,约占全国三分之二;办结与港澳相互委托送达、调查取证案件4584件,审结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民商事判决案件376件;首创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平台、港澳特邀调解等10余项改革创新成果获全国推广。
案例二:坚持分别审查原则维护跨境用工劳动者权益——某科技公司与杨某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与澳门某鱼栏系在内地及澳门分别注册成立的独立商事主体,二者属于关联企业。杨某于2017年分别与某科技公司、某鱼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社保由某科技公司发放和缴纳,薪酬分为人民币与澳门币两种形式。杨某大部分时间在某科技公司上班,有时前往澳门某鱼栏。2021年4月,某科技公司向杨某发出移交工作和软件开发日志的通知;杨某自5月以后未再回某科技公司或澳门办公。后杨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裁决某科技公司向杨某支付工资2.1万元及赔偿金6.2万元。双方均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科技公司直接安排管理杨某的工作、为杨某缴纳社保、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即便杨某与某鱼栏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也未禁止劳动者与境内外企业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也不足以否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某科技公司通知杨某交接工作的行为具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且未能举证证明该行为的合法性,因此认定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基数以人民币和澳门币形式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故判决某科技公司向杨某支付工资2.1万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6.2万元、澳门币5.6万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跨境用工纠纷中多重劳动关系认定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坚持分别审查原则,根据冲突规范指引分别依劳动者工作地法审查判定跨境用工劳动关系,确立以劳动者为导向的劳动报酬认定规则,将境内收入与境外收入之总和作为计算平均工资的基准,最大限度维护跨境用工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探索推进跨境用工法律规则衔接具有积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95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