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未缴社保 工伤劳动争议这样化解

2026-08-05 14:28:54   浏览:

基本案情
       姚某于2024年2月1日入职某建材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为姚某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9月10日,姚某在岗受伤,经人社部门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姚某受伤后未再回某建材公司处工作。2025年3月,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询问姚某复工事宜,姚某以手伤未愈为由暂缓到岗。后姚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未获全部支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方法
       法院收案后,依托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联合人社、工会组建三方调解专班协同处置。
反复沟通协商,明确争议焦点
       法院牵头组织人社、工会开展线下案情会商,三方各司其职、协同核查案件基础事实,明确双方核心分歧:姚某主张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理应获得经济补偿金;某建材公司则抗辩姚某伤后拒不按时返岗,系主动自行离职,同时提出双方用工已满一年,依法应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诉求也已超过仲裁时效。
同步疏导释法,拉平双方预期
       人社连线某建材公司开展用工普法,告知未签订劳动合同、欠缴社保对应的法律赔付与行政监管风险;工会单独沟通姚某,安抚受伤误工带来的经济压力,客观说明案情对补偿金额裁量的影响;法院居中分析判决与调解各自利弊,引导双方理性让步。
协商赔付方案,签订调解协议
       三方结合企业经营承受能力与姚某实际损失,敲定一次性整体赔付金额,现场拟定完整调解条款,清晰写明付款时间、金额以及逾期违约后果,双方自愿签字确认。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建材公司支付姚某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于2026年5月25日支付,目前已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依托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渠道,搭建法院、人社、工会三方联动调解模式,精准化解未签合同二倍工资、未缴社保经济补偿两大核心矛盾。人社督促企业落实用工合规义务,工会做好职工情绪疏导与诉求沟通,法院全程把控法律尺度、规范协议条款。本案以柔性联动调解替代刚性庭审对抗,既足额保障工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兼顾小微企业经营现状,同步推动企业整改用工漏洞,整套处置流程简便高效、可复制推广,助力辖区劳动争议诉源治理提质减量。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71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