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层层分包,工人受伤谁负责?法院判了!

2026-07-17 10:56:01   浏览:

       工人跟着包工头在工地干活受了伤,医疗费花了不少,找包工头说没钱、找分包公司说不管、找总包公司说不认识,三方来回“踢皮球”,全都不愿为其受伤赔偿买单。受伤工人到底该找谁讨要说法?
       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

案 情 简 介
       某工程公司承包某公路工程勘察项目后,于2022年将部分工点勘察的钻探工程分包给某服务公司。2024年,某服务公司又把部分工程转给梁某施工。梁某自行雇佣李某从事钻探工作,李某的工作安排、工资结算均由梁某负责。2024年10月19日上午,李某作业时,被钻机吊锤砸伤右手。
       事后李某维权遭遇各方推诿。李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某工程公司、某服务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工程公司、某服务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用工主体责任。仲裁委对仲裁请求不予受理,李某遂诉至本院。

法 院 判 决
       本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是由梁某雇佣到工地上,报酬是与梁某进行协商并由梁某进行支付,工作内容是按照梁某的管理安排进行。某工程公司、某服务公司与李某之间不存在自愿协商的过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致意思表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对李某要求判决某工程公司、某服务公司与李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用工主体责任问题。案涉工程钻探业务需要的资质为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含工程钻探)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勘探测试类,须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某工程公司将其承包的案涉项目工程钻探业务分包给某服务公司并签订合同,应当审查某服务公司是否具备上述资质。某服务公司陈述其没有工程钻探资质,某工程公司也未提供某服务公司具有工程钻探资质的证据,故某工程公司将案涉工程分包给某服务公司属违法分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某工程公司应为本案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用工主体责任单位。综上,本院依法判决:某工程公司对李某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用工主体责任;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判决后,某工程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 官 说 法
       在建筑施工领域,层层转包、分包是常态,一线工人身处最末端,一旦受伤,找谁维权成了难题。法律规定“违法转包下由总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一方面保护受伤工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约束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给工友的维权提醒:干了活、受了伤,别怕没合同,别怕各方“踢皮球”,只要在正规项目务工,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平时注意留存好现场工作照片、考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工作安排通知、工友证言等证据。
       给施工企业的警示:用工主体责任,并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而是由违法转包行为单独产生的独立法律责任。企业转包出去的不仅是业务,更是沉甸甸的法律责任。只有把好资质审查关,规范用工管理,才能避免“省了小钱、赔了大钱”的悲剧。守法经营,不是束缚,而是企业的“护身符”。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59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