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25-12-30 23:11:48   浏览: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2430元、218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23元、21元三档。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2430元、218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23元、21元三档。

       请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本通知施行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同时废止。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27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