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30万赔偿被撤

2025-11-19 13:17:05   浏览:

       此前,江苏某经营部的李某在下班后,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构成工伤。经营者徐某不服,以徐某非下班时间下班等理由起诉,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法院判决徐某赔偿李某30多万元,徐某银行账户被冻结、房屋面临拍卖,企业陷入困境,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启动了调查核验工作。检察机关审理发现,李某在提交工伤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下班目的3个方面,都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于是判决李某系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属于事实认定不清,之后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最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原判决和工伤认定。
       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5-11-18/doc-infxvtuy25897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