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吗
2025-11-13 12:36:48 浏览: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我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在我病休期间到期,等我病愈上班后,公司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劳动关系。我能向公司要经济补偿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新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吗?”这天,某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了劳动者余某。他对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非常不满,想知道自己能得到多少补偿。
余某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5年,双方劳动合同本应在两个月前到期。但在即将到期之时,余某突患疾病,需要休两个月病假。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他可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公司批准了他的休假申请,劳动关系在合同到期之后也自动延续,公司依法发放各项病假待遇。余某病愈上班之后想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却提出,自动续延期限已满,双方劳动合同应终止;由于在续延期间公司已经“额外”支付了各项待遇,现在就不能给他任何补偿了。公司的这个决定让他很沮丧,但也充满疑惑,于是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
了解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余某,他可以主张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即使到期也应自动续延至医疗期满。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依法应享受各项病假待遇,这并不是用人单位“额外”提供的福利。所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病愈返岗后可以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劳动者处于医疗期而自动续延,并不属于期满继续用工但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对此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认定劳动合同期限依法自动续延,不属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余某不能主张劳动合同期满续延期间的二倍工资。
了解了法律规定,余某对自己的权利范围和权利边界有了清晰的认识,对于向公司要应得的经济补偿,也有了信心。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8516697523692725&wfr=spider&for=pc
“我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在我病休期间到期,等我病愈上班后,公司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劳动关系。我能向公司要经济补偿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新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吗?”这天,某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了劳动者余某。他对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非常不满,想知道自己能得到多少补偿。
余某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5年,双方劳动合同本应在两个月前到期。但在即将到期之时,余某突患疾病,需要休两个月病假。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他可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公司批准了他的休假申请,劳动关系在合同到期之后也自动延续,公司依法发放各项病假待遇。余某病愈上班之后想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却提出,自动续延期限已满,双方劳动合同应终止;由于在续延期间公司已经“额外”支付了各项待遇,现在就不能给他任何补偿了。公司的这个决定让他很沮丧,但也充满疑惑,于是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
了解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余某,他可以主张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即使到期也应自动续延至医疗期满。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依法应享受各项病假待遇,这并不是用人单位“额外”提供的福利。所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病愈返岗后可以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劳动者处于医疗期而自动续延,并不属于期满继续用工但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对此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认定劳动合同期限依法自动续延,不属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余某不能主张劳动合同期满续延期间的二倍工资。
了解了法律规定,余某对自己的权利范围和权利边界有了清晰的认识,对于向公司要应得的经济补偿,也有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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