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 符合条件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023-12-12 20:03:00   浏览:

        近日,省人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业更稳定,权益保障更充分,提升社保、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培育“海南新能源汽修师”等劳务品牌

        其中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多个方面。通过持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就业援助、“优选岗位全省送”“百企千岗促就业 勠力同心自贸港”工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规模,实现近三年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145万人;培育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匠人等“三支队伍”,到2025年,全省“三支队伍”人数不少于8000人,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3万人次。    
       
实施特色劳务品牌培育计划,重点培育“热带新农人”“琼筑劳务”“海南新能源汽修师”等劳务品牌,增育有自贸港特色的劳务品牌4个;完善以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为中心,分别辐射琼北5市县、琼南9市县省内劳务协作平台,带动更多农民工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

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全保障”

       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在春节前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鼓励海口、三亚等人口净流入城市、重点产业园区以及其他有条件城镇参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完成省政府下达各市县的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筹集任务,推进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产业园区筹集改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等。
       
进一步规范各地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全保障”;2024年进一步增加公办学位,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同等按照城镇居民子女办理入学。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3-12-12/80771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