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纸质劳动合同,构不构成劳动关系?
2026-10-09 10:33:20 浏览:
很多劳动者都有一个误区:没有纸质劳动合同,就不算入职、不算劳动关系。现实中也存在某些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合同、不签书面合同,试图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况。但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合法有效,劳动者的权益一样受法律保护。
没签合同,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吗?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满足以下3种情形,劳动关系正式成立:
1 主体合法
2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3 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属于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不是只有签合同才算入职,实际用工、接受管理、从事核心工作,就是正式劳动关系!
没签合同,这些材料可做凭证
法律明确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5类核心凭证,日常一定要保存好!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这三项,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应该何时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针对现在普及的电子劳动合同,法律也有明确要求:
▪ 用人单位要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查看、下载电子劳动合同的方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 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必须包含9项法定必备条款,缺一不可: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原文链接: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4127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