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病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直接解约合理吗?
2026-09-22 13:37:24 浏览:
患重病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直接解约合理吗?当劳动者身患重病,漫长医疗期结束后,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能否以“合同到期、医疗期满”为由,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认定违法解除、给付双倍赔偿金之后,还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吗?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01案情回顾
医疗期满后,公司能直接解约吗?劳动合同劳新合间我还在治疗,合同到期就结束了?豆包生成
2021年10月,老王(化名)入职A公司。2023年1月,双方续签一年期劳动合同。同年6月,老王确诊胃恶性肿瘤,开启长期治疗。
2024年初,A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通知不再续签,双方就此发生劳动争议。老王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定医疗期至2025年6月届满,并裁决恢复劳动关系至医疗期满。
2025年7月,医疗期刚过,公司既没有评估老王能否胜任原有岗位,也没有另行安排适配工作,直接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同年9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结论:老王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2023年6月2024年初争议焦点确诊胃恶性肿瘤公司通知不续签,老瘤,开始治疗老王申请仲裁O2021年10月2023年1月仲裁认定2025年7月2025年9月入职A公司续签一年期劳动合同医疗期至2025年医疗期届满,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6月届满,恢复司未评估、未调劳动关系至医疗岗,直接终止劳期满动关系
老王再次提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医疗补助费,仲裁裁决支持了老王的请求。公司不服,诉至园区法院。
庭审中,A公司主张,本案属于劳动合同到期合法终止;退一步讲,就算法院认定属于违法解除,医疗补助费只适用于合法解除场景,公司已经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不应再承担医疗补助费。
02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A公司在老王医疗期满后未另行安排工作,直接终止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仲裁核算赔偿金为2万余元,双方对金额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医疗补助费是针对劳动者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后后续治疗支出的专项补偿。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的惩罚,医疗补助费是对劳动者后续治疗的保障补偿,二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抵扣。按照“举轻以明重”的逻辑,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尚且需要承担医疗补助费,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过错的情形下,更不能免除该项法定义务。结合双方确认的劳动关系解除12个月平均工资2500余元,结合劳动者病情情况,法院认定A公司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3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向老王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万余元、医疗补助费3万余元。
03法官心语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保护,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辞了之”,而是应当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在确认确实无法从事后,方可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本案中,公司绕过法定程序直接终止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违法解除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医疗补助费的支付义务。相反,正因为违法行为给劳动者带来了更大的伤害,用人单位更应依法承担医疗补助费的支付责任。
老王经鉴定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补助费对他而言不仅是法律上的补偿,更是后续治疗和生活的重要保障。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对患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用工管理既要“合规”,更要“守法”,企业社会责任不是说说而已。
园园特别提醒,用人单位面对患病员工的医疗期,依法另行安排工作、妥善沟通,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劳动者如遇类似情况,请及时保存劳动合同、诊疗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流水、解除通知等证据,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