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打工人”因工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2026-08-05 14:07:04   浏览: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员已过退休年龄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当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权益该如何保障?
基本案情
       年满50周岁的陈某入职某工厂,从事车间生产作业,操作过程中,陈某右手拇指不慎被机器夹伤。事后,陈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依法认定陈某所受伤害,构成工伤。某工厂不服,主张陈某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认定工伤的主体资格,向阳东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
法院审理
       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受伤时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具备认定工伤的主体资格,陈某所受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的结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某工厂的诉请。某工厂不服,提起上诉,阳江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超龄人员再就业已成为普遍现象,但该部分人员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待遇,实践中争议较大,部分用人单位也存在着“超过退休年龄就不算工伤”的认知误区。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陈某虽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法官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应主动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这既是法定责任,也是分散自身用工风险的有效方式。超龄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权,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71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