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不是挡箭牌,职场性骚扰必追责!

2026-07-29 14:39:51   浏览:

案情简介
       很多人误以为,喝酒失态只是小事、私下暧昧不算违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用担责。但这起上海高院终审判决的真实案例,给所有职场人划清了红线:职场行为有边界,醉酒不能免责,越界即被严惩。
       本案当事人杨某,是上海某公司的资深高管,入职多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管理多名下属,本应以身作则、严守职业底线。
       2024年12月,杨某带队前往杭州出差开会。会后聚餐期间,杨某大量饮酒,处于醉酒状态。返程途中,他刻意安排同行男同事提前下车,以沟通工作为由,单独留下女下属陪同自己回酒店。
回到酒店房间独处后,醉酒的杨某对女下属实施拥抱、试图亲吻等不当肢体行为。面对对方明确拒绝、当场推开的情况下,杨某仍存在越界行为。事后,女下属立刻借机离开房间,并在第二天第一时间向公司实名举报。

       公司廉政部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开展规范调查,全程录音、制作笔录。杨某本人签字自认:酒后产生非分之想,存在不当心态和越界行为。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对下属实施职场性骚扰,即便未触犯治安、刑事法律,也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据此,公司依法将杨某开除。
       被开除后,杨某十分不服,认为自己只是喝多了、一时失态,不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处罚过重。他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一审、二审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甚至索要55万余元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但是,仲裁委、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全部驳回了他的诉求。
说案述法
       法院审理明确三个核心观点:
       第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杨某亲笔签字的调查笔录、全程录音、证人证言、受害人举报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职场性骚扰事实真实存在。杨某声称被诱导、被胁迫,但无任何证据支撑,法院不予采信。
       第二,醉酒不能成为职场越界的免责理由。法律不认可“喝多了就没事”的说法,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管理者标准更严、底线更高。杨某身为上级,手握管理职权,本应尊重、保护下属,却利用身份便利、独处环境实施不当行为,严重违背职场伦理、突破人际边界,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最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无需恢复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任何赔偿。杨某全程维权彻底失败。
普法警示
       第一,职场性骚扰不分轻重,越界即违纪。不是只有严重猥亵、触犯刑法才算违规,强行拥抱、试图亲吻、肢体越界、言语暧昧,都属于职场不当行为、性骚扰范畴。
       第二,职位越高、责任越大、约束越严。上下级存在权力不对等,管理者对下属的任何暧昧、越界行为,都会被法律和企业从严认定,不存在“小事化了”。
       第三,遭遇职场骚扰,坚决说不、及时取证、果断举报。受害人明确拒绝、及时举报、留存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最有力的方式。企业依规调查、依规开除违纪员工,属于合法用工管理,受法律保护。
       最后提醒所有人:职场有规矩、行为有底线、法律有红线。管住自己的言行、守住职业操守,不因醉酒放纵自己、不因身份肆意越界,这是每一位职场人的基本准则。
       不仅肢体接触属于性骚扰,带有冒犯性质的言语、图片等行为,同样构成性骚扰!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676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