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

2026-06-26 12:17:08   浏览: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措施》明确,到“十五五”时期末,劳动者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目标,严格工作要求。《措施》提出,要构建城乡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持续推动城乡就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统筹城乡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措施》提出了扩大县域就业承载能力、激发消费新业态就业潜力、充实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三条主渠道。
       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优化体系建设。《措施》指出,要从完善城乡一体就业服务体系、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与信息匹配、打造特色劳务品牌矩阵、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四方面加强体系建设。
       统筹城乡培训资源,提升工作质效。包括统筹用好城乡培训资源、提升城乡培训精准适配水平、增强城乡职业培训实效三部分内容。
       统筹城乡劳动者保障,维护合法权益。主要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劳动者权益维护力度、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三方面加强权益保障。
       统筹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兜牢民生底线。主要从完善城乡贯通的就业援助制度、兜牢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就业底线、协同发挥城乡就业兜底保障政策效能加大帮扶力度。
       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测体系、扩大乡村就业服务供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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