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2026-06-03 13:44:15 浏览:
来自:上海宝山官方微信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例中,A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小王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因此应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原文链接: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baijiahao/2026/06/03/1759767.html
案例
小王与A单位签的3年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人事告知由于单位调整经营模式,他所在的部门解散,因此不再续签合同。小王听朋友说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要给一笔补偿金。
问:小王朋友的说法正确吗?
分析:正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例中,A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小王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因此应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原文链接: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baijiahao/2026/06/03/17597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