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违法超时加班 怎能算不服从管理
2026-05-26 15:33:39 浏览: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休息权益,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法定义务,为了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作了明确规定。
本案中,物业公司制度中规定“工作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每周工作6天”,导致员工每周工作时长为70多个小时,严重违反上述法律关于标准工时制和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休息权,这一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郭某两次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上限为由,要求公司调整加班时间,系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并无不当。而且,郭某的两次交涉仅属于向公司提出建议,并非不服从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在处理此事时草率地将员工的合理建议视为不服从管理,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行为违法。
因此,仲裁委依法裁决物业公司向郭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正确的。
原文链接:https://k.sina.com.cn/article_5953189932_162d6782c06704bvgs.html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2日,郭某被某物业公司录用,岗位为小区安保员,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该公司制度规定,安保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每周工作6天。4月13日至16日,郭某两次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向公司交涉,要求调整加班时间,均被拒绝。不仅如此,公司还以郭某不服从公司制度规定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郭某随即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物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处理结果
仲裁委裁决物业公司向郭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标准工时制下,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休息权益,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法定义务,为了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作了明确规定。
本案中,物业公司制度中规定“工作时间为早7时至晚7时,每周工作6天”,导致员工每周工作时长为70多个小时,严重违反上述法律关于标准工时制和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休息权,这一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郭某两次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上限为由,要求公司调整加班时间,系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并无不当。而且,郭某的两次交涉仅属于向公司提出建议,并非不服从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在处理此事时草率地将员工的合理建议视为不服从管理,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行为违法。
因此,仲裁委依法裁决物业公司向郭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正确的。
原文链接:https://k.sina.com.cn/article_5953189932_162d6782c06704bvg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