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2026-04-09 14:03:22   浏览:

       阿东已经在同一家科技公司连续工作11年了。最近他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听同事说,在单位工作10年的老员工,可以在续订合同的时候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前几日通知他下周协商续订事宜。如果阿东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小贴士: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中阿东已连续在科技公司工作10 年以上,若他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他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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