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打工被“卡皮巴拉”咬伤,咖啡店老板该赔吗?

2026-03-27 14:23:22   浏览:

       近日,碑林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大学生兼职劳动纠纷案。
案情简介
       暑假期间,大学生小朱在一家萌宠咖啡馆找了份兼职,约定日薪70元,日常负责撸猫逗狗、端茶倒水,当然,也包括店里那位新晋网红:“卡皮巴拉”(水豚)。
       一天,小朱像往常一样照顾这位“顶流”,谁知水豚突然“人设崩塌”,一口咬住了他的手。小朱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低头发现手部血流不止。送医后,诊断结果显示伤情较重,需要手术治疗。
       老板当时垫付了初期的诊疗费,却拒绝支付后续的手术费用。而小朱需按照医嘱,休养整整一个月。出院后,小朱多次找咖啡馆协商索赔手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老板却以没签合同、学生无稳定收入为由,将小朱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小朱将老板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庭审中,咖啡馆抗辩称,小朱自身有过错(未提交证据佐证),且小朱系学生无稳定收入,双方无劳动关系,故不予赔偿。
       在查明基本事实后,经法官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咖啡馆当场赔付给小朱医疗费及误工费、护理费。
       本案以调解化解纠纷,明确在校生兼职受法律保护,经营场所须尽宠物管理与安全保障义务,侵权必担责、损失必填补。

为什么咖啡馆要担责?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应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构成劳动关系不等于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朱为提供劳务一方,咖啡馆为接受劳务一方,双方虽然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形成了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因为劳务受到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和劳务人员应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咖啡馆以“无劳动关系”拒赔无法律依据。
咖啡馆的责任如何界定
       咖啡馆作为“卡皮巴拉”的饲养人,其饲养的动物造成小朱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小朱是故意或重大过失被咬,否则不能免责。
       另外,咖啡馆作为公共场所,其经营者在法律上亦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具有潜在危险的动物本就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本案中,咖啡馆声称小朱有过错,但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因此不能减轻其赔偿责任。在无法证明小朱有过错的情况下,咖啡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小朱的学生身份不等于无误工费,误工费核心是因伤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与学生身份、是否固定劳动关系无关;小朱有明确兼职日薪70元,医嘱休养1个月,误工时间与收入损失确定,依法应予支持;咖啡馆以“学生无稳定收入”抗辩,混淆“稳定收入”与“劳动收入损失”,依法不成立。另外,护理费也以伤情需护理、生活自理受限为前提,与是否为学生、有无劳动关系无关;小朱术后休养1个月,结合伤情与医嘱,护理需求客观存在,咖啡馆应依法赔付。

大学生兼职维权要点
       固定证据:保留兼职约定、考勤、工资记录;如在兼职工作期间受伤,还需保留诊疗记录、医嘱、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责任认知:兼职受伤可按侵权责任或劳务责任索赔,不依赖劳动合同;饲养动物致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全责。
       索赔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均属法定赔偿范围,学生身份不剥夺该项权利。
       维权路径:协商→投诉→调解→诉讼,法院会依法保护在校生合法劳务与人身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815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