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值班8天要求300%加班费?法院:每天打卡玩手机,不支持!
2026-03-03 13:36:32 浏览:
【案情介绍】
须某于2023年8月18日入职某销售公司,从事机电维修岗位。须某要求公司支付2024年2月过年8天值班的3倍工资差额6240元。
须某在庭审中明确,值班的目的是出现特殊情况要负责救援和普通维修。
但其主张的在2024年2月10日至17日值班过程中,并未出现上述情况,只是每天打卡后在单位玩。
公司否认在须某主张的上述期间安排其值班。
【争议焦点】
春节期间值班8天,公司是否需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一审判决:值班与加班并非同一概念,员工未提供加班事实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8天值班工资。值班与加班并不是同一法律概念。第一是工作目的不同。加班是为继续完成经营性工作,值班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突发事件和意外事件发生。
第二是工作内容不同。加班的工作内容与正常工作期间一致,值班主要是基于单位生产、消防、行政等需要,从事与劳动者本职工作不一定相关的工作。
第三是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与正常工作的工作强度无差别,加班期间无法休息,而值班通常可以休息。
本案中,须某在庭审中明确值班的目的是出现特殊情况要负责救援和普通维修。
但其主张的在2024年2月10日至17日值班过程中,并未出现上述情况,只是每天打卡后在单位玩。
且公司也否认在须某主张的上述期间安排其值班,而须某也并未提供相关初步证据证明在其主张的时间段内进行了值班。
故因须某所主张的要求公司支付其2024年2月过年8天值班的3倍工资差额6240元的诉讼请求,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判决如下:驳回须某关于春节值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提起上诉:我春节期间正常出勤打卡,公司应支付值班工资
须某上诉认为:公司应当支付其2024年春节期间值班工资。一审法院以值班和加班不属于同一概念为由不支持其诉讼请求,而其值班期间也正常出勤打卡,期间工资应予支持。
公司辩称:关于春节值班,须某在一审中认可其值班8天时间基本处于待命、玩手机的状态,故公司无需支付。
二审判决:春节期间系值班性质,工作内容与强度与正常工作不同,无需额外支付加班费
二审法院认为,对于须某主张的2024年春节期间8天的值班工资。根据双方陈述可以认定须某在8天时间里系值班性质,值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以及工作性质均与正常工作不同。
一审法院结合须某举证情况以及该段时间的实际工作情况,认定公司无需额外支付其加班费用并无不当。
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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