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黑龙江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026-01-20 00:56:49   浏览:

       为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指南》,结合我省实际,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黑龙江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许可、监管等作出规定,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今年,人社部印发了《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为促进我省劳务派遣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办法》,旨在增强对劳务派遣监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部分30条。
       (一)总则部分。明确了信用评价的目的依据、评价内容及评价周期等内容。
       (二)评价标准等级部分。明确了A+(优秀)、A(良好)、B(合格)、C(较差)、D(差)五个评价等级、评价标准及评分方法等,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实践操作。
       (三)评价组织与程序部分。明确了评价工作开展的流程、完成时间节点、结果公布及异议处理方式等,同时规定评价年度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等情形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四)结果运用部分。明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监管,特别是对评为C级以下的,实行重点监督检查、约谈单位负责人,直至引导劳务派遣企业退出劳务派遣行业。
       (五)附则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时间和解释主体等,同时规定分公司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对其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加强对分公司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创新点
       一是拓展了评价体系要素。融入了党建入企、民主协商、纠纷化解等内容。旨在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工会建设搭建沟通桥梁,促进企业民主管理;以调解组织建设化解风险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构建了量化赋分架构。设计正向激励、负向约束的22大项36小项量化指标,结合信用行为发生频次、影响范围等,制定阶梯式指标赋分规则,形成分值可追溯、等级可判定、结果可应用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三是提升了评价结果影响维度。在国家要求评价结果由省级人社部门官方平台公布基础上,我们与市场监管、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共享评价结果,并协调省营商局纳入到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信用评价公示项目,提升信用等级评价的严肃性和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s://hrss.hlj.gov.cn/hrss/c111752/202601/c00_319024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