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解约被认定违法 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
2025-12-19 13:07:31 浏览:
基本案情
事情要从2024年9月说起。时任某公司副总经理的靳某突然收到该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司以“扰乱公司管理制度(隐瞒亲属任职)、利用职务之便挂单套利、侵犯员工隐私”等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靳某认为其自入职以来,始终勤恳履职,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坚决不认可,为维护自身权益,她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承办法官审理该案时并没有止步于“双方各执一词”,而是严扒证据寻找“真相”。在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梳理与深入剖析后又多次进行证据比对,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内部审批文件等关键材料,从看似完整的解除理由中找出漏洞:“公司早已知情,何来隐瞒?”靳某入职前后两次向公司提交《干部基本情况表》,明确报备配偶信息;公司管理人员亦曾主动协调其配偶考勤事宜,相关管理人员还在绩效发放表中签字确认。“真实业务+多层审批,并非个人操控”所谓的“挂单套利”,均有真实保单支撑,绩效发放表经公司管理人员层次审批发放。“无据可依+程序瑕疵”公司主张的“侵犯员工隐私”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程序亦存在瑕疵。基于事实与证据,承办法官最终认定被告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持了靳某部分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求。
接过锦旗,承办法官表示:“这都是我们该做的本职工作!我们只想把事实查清楚、把道理辨明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面锦旗,分量千钧。它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与赞誉,更是对肃州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最好见证。劳动争议牵动着劳动者的生计福祉,也关乎企业的规范发展,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容不得丝毫懈怠。肃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专业审慎之责、传递司法温情之力,让“胜败皆服”成为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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