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纠纷如何解?
2025-12-01 12:27:17 浏览: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能索赔吗?
入职半年的小张发现,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了薪资。当他提出签订合同要求时,公司以“试用期未过”“行业惯例”为由推脱。法官释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未在小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违反法律规定。小张有权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若公司满一年仍不签订,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处理建议:
留存证据: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主动协商:向公司提出签订合同及支付赔偿的要求,明确法律后果;
投诉或仲裁: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直接离职并索赔吗?
法官释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拖欠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小王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处理建议:
书面通知:向公司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注明理由为“拖欠工资”;追讨工资:要求公司出具工资欠条,明确支付时间;
仲裁维权:携带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仲裁裁决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员工请病假被拒,公司按旷工处理合法吗?
小李因突发急性胃炎需住院治疗,向公司提交了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申请病假1周,公司却以“项目紧急”为由拒绝,并称若未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3天工资)。
法官释法: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小李提交了合法病假证明,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病假的行为违法。且“旷工1天扣3天工资”属于变相克扣工资,违反法律规定。
处理建议:
留存证明:保留医院诊断证明、病假条、向公司请病假的记录;沟通说明:向公司解释医疗期的法律规定,要求按病假处理;
投诉维权:公司若按旷工处理或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四、公司要求“竞业限制”,却不支付补偿金合法吗?
赵某从某科技公司离职时,公司要求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同类公司任职,但未提及补偿金。赵某担心违约,又觉得权益受损。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仅约定竞业限制却不支付补偿金,若公司超过3个月未支付,赵某可主张解除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建议:
拒绝签订:未约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可拒绝签订;主张权利:已签订的,可要求公司明确补偿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解除协议:公司长期不支付补偿金的,可与公司协商解除协议或通过仲裁解除协议。
职场关系的和谐,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保障。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利,遇到纠纷时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权;用人单位也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履行应尽义务。唯有双方都守住法律底线,才能构建稳定、健康的职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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