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就临时雇他干几天活,怎么就成劳动关系了?

2025-11-28 14:13:43   浏览:

案件回顾
       2022年3月份,明明(化名)经人介绍,受某某科技公司雇佣,负责护理该公司的一名工伤职工,双方约定每日护理费300元。在初次合作后,双方觉得对方都很靠谱,于是在2022年3月起至2023年11月期间,公司有员工需要护理就雇佣明明,完成护理后陆陆续续向明明支付了多笔的陪护费用。
       2023年12月,公司与明明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从2023年12月起,至护理工作任务完成为止。
       2024年6月,公司向明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明随即停止工作。经核实,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明明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
       明明认为公司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遂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确认双方自2022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具有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向明明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院怎么看?
       本案中,明明虽然最初以护工身份提供劳务,但在2023年12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后,法律关系性质发生根本转变。该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标准等基本要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尽管工作内容未变,但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法院认定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故公司应当向明明支付经济补偿。
法官说法
       当前,“灵活用工”形式多样,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争议频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依法审查双方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实质特征。
       法官也提醒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口头约定不牢靠,书面合同很重要。签订前要看清内容,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各执一词”。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058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