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裁员或少裁员可领钱

2025-11-27 12:48:20   浏览: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发放2024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网上确认,返还资金即可一次性发至单位账户。
       此次网上确认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发放对象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发放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2024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照实施的非企业等机构按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2025年1月31日后,追溯补缴2024年度的不计算在缴费总金额内)。
       其中,在省人社厅提供名单中的相关企业,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不超过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不超过90%。
资金用途
可用于生产经营等支出
       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如何申请
实行“免申即享”方式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市人社局将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m.gov.cn/)公示符合申请条件企业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相关企业。
       自名单公示发布当日起,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确认。如用人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核实单位信息,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
       未在公示名单内或对发放金额有异议的企业,在2025年12月31日(含)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前,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诉。
       此外,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申领2024年度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需到所属地经办机构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9902997615765158&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