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1:07:53   浏览:

发文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5
生效日期:2017年07月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粤人社函〔2017〕1884号
<p>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p><p>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p><p style="text-align: right;">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年7月5日</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