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关于调整2017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1:07:27   浏览:

发文机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6
生效日期:2017年04月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市人社发[2017]89号
<p>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p><p><br/></p><p>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72320元。请遵照执行。</p><p><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p><p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7年4月</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