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
发布时间:2014-09-17 15:15:00 浏览: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04
生效日期:2006年09月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劳社厅函[2006]497号
你局《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释义的请示》(大劳发[2006]60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请示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应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其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二??六年九月四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