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北京市人社局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启用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天津市、北京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劳动关系工作协同,京津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了《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1月1日启用。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京津冀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签 约 须 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4.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并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6.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工整,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7.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劳动者不得由他人代签。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9.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一 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 册 地:
住 所 地:
联系电话: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二 合同期限
(三)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无试用期。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经协商一致,安排乙方在(管理性/操作性)岗位上工作,具体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 ________,工作内容为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五)乙方的具体工作地点为 市(省、自治区) 区(地区、市、州、盟) (县、区、旗);或因工作地点无法明确,工作区域为 。
(六)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要求为:
1. ;
2. ;
3. 。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方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建设专业化和国际化人力资源市场的若干措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