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黑职介”“招聘欺诈”......四川多部门联合出手!
2025-09-04 17:24:54 浏览: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防风险、严管理、优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着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专业性市场主体促进就业创业作用。
《通知》提出了7个方面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一、全面排查防范风险隐患。结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和常态化监督执法,深入排查、集中整治“黑职介”“招聘欺诈”“招转培”“招转贷”“招培贷”等市场风险、“假外包真派遣”“介绍挂靠‘残疾人证’谋取不当利益”“以‘内部推荐’为名收取高额费用”等业务风险,切实加强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建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制度,突出个案处置,严防重大舆情,探索实施“一线多查”“一案多查”,健全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等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坚决守住道德底线。加强现场招聘安全管理,紧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人才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强化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方案等,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防疫等管理要求。建立核查巡查制度,督促举办单位合理把控入场人数,防止招聘现场发生踩踏、疫情、火灾等安全和自然灾害事件,确保现场招聘安全。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准入规定,加强对以告知承诺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承诺的,依规撤销行政许可,严禁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人社、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审批、管理衔接机制,归集建立、动态更新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布机构基本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经营范围涉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告知市场主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主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许可、备案。网信部门要加强网站平台监管,对监测到的未经许可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的机构,以及相关舆情信息,及时通报同级人社部门,共同依法依规协查处置。
三、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价格监测机制,探索建立收费目录清单,防止出现哄抬市场价格、恶性竞争、乱收费等现象。加强对就业歧视行为监管,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推行招聘信息规范格式,防止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民族、性别、年龄、学历、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不得违规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遵循“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营业执照、经办人员身份证明等信息进行审查,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大数据信息。
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建设,详细准确记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示、受检、投诉举报、警示约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荣誉表彰等情况,实行动态更新。结合年报工作,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劳动监察部门优化监察执法方式,对严重违法失信机构,依法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时将机构违规处理情况通报同级主管部门。
五、增强综合服务供给效能。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统筹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人才市场等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延展升级猎头、咨询、测评、培训等中高端业态。统筹落实好人力资源服务深度对接协同重点特色产业“8条”、赋能新质生产力“8条”、支持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10条”等政策措施,全面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因地制宜举办对接协同品牌活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城市15分钟、乡村5公里”就业服务圈,打造“智汇天府”人才交流公共服务特色品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施“就业伙伴”计划,支持和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
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强《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宣贯解读,因地制宜深化法规制度的细化配套,广泛开展送法进基层、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以及发布违规典型案例、求职风险和“陷阱”防范提示等,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增强求职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防范识别能力。
七、凝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强与组织、发改、商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政策集成和资源共享,统筹利用服务业发展、人才专项、就业创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等资金渠道,在要素、金融、财税、项目等方面,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投入力度。
各级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防风险、严管理、优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维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顺畅合理有序流动。
原文链接:https://www.scpublic.cn/news/getNewsDatail?id=839264
《通知》提出了7个方面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一、全面排查防范风险隐患。结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和常态化监督执法,深入排查、集中整治“黑职介”“招聘欺诈”“招转培”“招转贷”“招培贷”等市场风险、“假外包真派遣”“介绍挂靠‘残疾人证’谋取不当利益”“以‘内部推荐’为名收取高额费用”等业务风险,切实加强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建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制度,突出个案处置,严防重大舆情,探索实施“一线多查”“一案多查”,健全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等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坚决守住道德底线。加强现场招聘安全管理,紧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人才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强化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方案等,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防疫等管理要求。建立核查巡查制度,督促举办单位合理把控入场人数,防止招聘现场发生踩踏、疫情、火灾等安全和自然灾害事件,确保现场招聘安全。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准入规定,加强对以告知承诺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承诺的,依规撤销行政许可,严禁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人社、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审批、管理衔接机制,归集建立、动态更新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布机构基本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经营范围涉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告知市场主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主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许可、备案。网信部门要加强网站平台监管,对监测到的未经许可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的机构,以及相关舆情信息,及时通报同级人社部门,共同依法依规协查处置。
三、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价格监测机制,探索建立收费目录清单,防止出现哄抬市场价格、恶性竞争、乱收费等现象。加强对就业歧视行为监管,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推行招聘信息规范格式,防止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民族、性别、年龄、学历、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不得违规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遵循“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营业执照、经办人员身份证明等信息进行审查,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大数据信息。
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建设,详细准确记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示、受检、投诉举报、警示约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荣誉表彰等情况,实行动态更新。结合年报工作,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劳动监察部门优化监察执法方式,对严重违法失信机构,依法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时将机构违规处理情况通报同级主管部门。
五、增强综合服务供给效能。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统筹各级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业性人才市场等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延展升级猎头、咨询、测评、培训等中高端业态。统筹落实好人力资源服务深度对接协同重点特色产业“8条”、赋能新质生产力“8条”、支持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10条”等政策措施,全面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因地制宜举办对接协同品牌活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城市15分钟、乡村5公里”就业服务圈,打造“智汇天府”人才交流公共服务特色品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施“就业伙伴”计划,支持和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
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强《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宣贯解读,因地制宜深化法规制度的细化配套,广泛开展送法进基层、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以及发布违规典型案例、求职风险和“陷阱”防范提示等,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增强求职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防范识别能力。
七、凝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强与组织、发改、商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政策集成和资源共享,统筹利用服务业发展、人才专项、就业创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等资金渠道,在要素、金融、财税、项目等方面,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投入力度。
各级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防风险、严管理、优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法规政策,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维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顺畅合理有序流动。
原文链接:https://www.scpublic.cn/news/getNewsDatail?id=839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