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限期放长假且不付工资?法院:变相辞退需支付赔偿金及损失!
2025-07-25 16:32:11 浏览:
2019年6月,曾某入职湖南J公司做销售。2023年10月,公司通知他从11月起无限期放假且不发工资,始终未安排复工。
2024年3月,曾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变相辞退违法并索赔。仲裁确认了2019年6月至2023年10月的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停工津贴,但未支持违法解除相关请求。
曾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5月14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变相辞退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失业金等共计96505元。
起诉次日,公司要求其5日内返岗,逾期按自动离职处理。据悉,曾某月均工资超7000元,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保。
法院审理认为,J公司通知曾某无限期放假且不支付工资或停工津贴,直至其申请仲裁及起诉仍未安排复工或支付相关费用,此举严重损害曾某劳动权利,实质是逼迫其主动辞职以规避法律责任,构成变相辞退,主观恶意明显,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曾某起诉后才发出的返岗通知,对其不具约束力。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公司不安排工作又不支付停工工资,构成未提供劳动条件,故曾某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结合曾某四年零四个月工作年限及7000元月平均工资,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000元及失业保险金损失13950元等共计76950元,确认双方2019年6月至2023年10月存在劳动关系,驳回曾某其他诉讼请求。郴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用人单位因合理原因安排员工放假并非违法,但需遵循合法、公平原则。无限期放假要避免被认定为变相辞退,需满足放假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保障员工放假期间合法权益、不对员工工作权造成实质性剥夺且有合理解决方案等条件。
变相辞退常以隐蔽方式达到辞退目的,核心是违背劳动者意愿、损害其权益。本案警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与条件,不得通过无限期放假且不保障基本权益等不正当方式逼迫劳动者离职。
劳动者可通过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变相辞退事实,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之后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取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公司改正,也可在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建议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妥善保管各类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增强证据意识。与公司协商时保持理性,协商过程做好记录。及时把握维权时效,避免错过仲裁和诉讼时间。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38504012233001742&wfr=spider&for=pc
2024年3月,曾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变相辞退违法并索赔。仲裁确认了2019年6月至2023年10月的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停工津贴,但未支持违法解除相关请求。
曾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5月14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变相辞退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失业金等共计96505元。
起诉次日,公司要求其5日内返岗,逾期按自动离职处理。据悉,曾某月均工资超7000元,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保。
法院审理认为,J公司通知曾某无限期放假且不支付工资或停工津贴,直至其申请仲裁及起诉仍未安排复工或支付相关费用,此举严重损害曾某劳动权利,实质是逼迫其主动辞职以规避法律责任,构成变相辞退,主观恶意明显,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曾某起诉后才发出的返岗通知,对其不具约束力。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公司不安排工作又不支付停工工资,构成未提供劳动条件,故曾某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结合曾某四年零四个月工作年限及7000元月平均工资,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000元及失业保险金损失13950元等共计76950元,确认双方2019年6月至2023年10月存在劳动关系,驳回曾某其他诉讼请求。郴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用人单位因合理原因安排员工放假并非违法,但需遵循合法、公平原则。无限期放假要避免被认定为变相辞退,需满足放假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保障员工放假期间合法权益、不对员工工作权造成实质性剥夺且有合理解决方案等条件。
变相辞退常以隐蔽方式达到辞退目的,核心是违背劳动者意愿、损害其权益。本案警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与条件,不得通过无限期放假且不保障基本权益等不正当方式逼迫劳动者离职。
劳动者可通过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变相辞退事实,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之后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取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公司改正,也可在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建议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妥善保管各类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增强证据意识。与公司协商时保持理性,协商过程做好记录。及时把握维权时效,避免错过仲裁和诉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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