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动态 | 广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2025-06-13 16:29:02   浏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全力促发展保民生。

在稳岗位方面,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资金可用于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在提技能方面,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5年年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200元、高级技师(一级)2500元的标准申请1次技能提升补贴。符合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增加两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5-06-13/85415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