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延长婚假、生育假等 公开征求意见
2025-06-05 16:50:29 浏览: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婚假、生育假等内容进行调整,并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至6月30日。
此次条例调整主要包括多方面内容。在婚假方面,根据四川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做法,拟将婚假由5天延长至20天,若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还可再增加5天婚假。生育假则按照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孩次设立递增机制,除国家规定产假外,四川生育假拟延长为生育一孩90天、二孩120天、三孩150天,即在原规定60天基础上,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延长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男方护理假也将由20天延长至30天,以便男方更好照护生育后的妻子,推动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同时,明确婚假、生育假、男方护理假假期为自然日,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并按子女满周岁为一个年度计算育儿假,减少执行分歧。此外,拟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多渠道资金,保障婚育假期落实;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明确用人单位不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公布。公众可于6月30日前,通过信函(寄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邮编:610041)或邮件(发送至scswjwrkjtc@163.com)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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