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

2024-11-01 15:55:18   浏览:

       今天,福建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在福州召开,双方就推动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进行会商研究,并签订劳动领域权益保障协作“协议书”。记者从联席会议上了解到,在全省各级工会与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协作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福建“法院+工会”联席会议机制市级建制率达100%,县级建制率达96.7%。到今年年底,福建将率先建立起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形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院司法监督双向赋能的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新格局。

在福州,工会与法院出台全省首份协同推进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职工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为职工权益维护疑难案件提供驻点调解服务,推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泉州,全省首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司法协同基地挂牌成立,为劳动者提供纠纷联调、法律援助、仲裁指引、诉讼指导、普法宣传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在厦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与法院司法建议同向发力、定向“开方”,促进外卖平台运营代理商与骑手建立合法用工关系、保障骑手劳动权益……联席会议现场,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介绍了共建“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以来,劳动领域权益维护工作情况。双方议定,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双向通报机制、诉调协作机制、队伍共建机制、多元合作机制等方式持续加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务实合作,全面推进“一函两书”制度建设,共同以法治力量更有力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福建推行“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以来,全省各级工会共有18家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80名调解员被委派参与了488件纠纷的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达95.21%。全省95%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劳动者通过诉讼“绿色通道”便可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目前,福建全省已有105个工业园区建立职工法律服务“园区枫桥”机制,工会、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力,累计调处劳动纠纷6500多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23亿元。

“劳动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指出,建立“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是推进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与工会一道以更高站位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更强担当共同织密劳动者权益保护网,以更大力度共同推进诉调对接,以更实举措共同强化沟通协作,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据悉,下一阶段,福建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持续深化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建设,通过科学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吸纳工会干部、劳动模范、职工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等方式共同打造“一体化”“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此外,福建还将加强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设,力争2026年底实现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监督员培训全覆盖、“一函两书”工作机制三个“全覆盖”。

“联席会议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开始,下一步,我们要以此次联席会议为新的起点,持续推进工会与法院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不断加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务实合作,努力推动形成横向协同、内外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庄稼汉要求,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坚持法治先行,紧抓关键环节,突出关口前移,抓好风险防范,深化协调联动,纵深推进“法院+工会”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合力推动涉工领域法律法规落地见效,用心用情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共同擦亮“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品牌,坚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4-11-01/83831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