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开庭丨人社局局长出庭应诉,工伤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一并化解
2024-06-04 15:48:29 浏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湖南某装饰公司将其承包的装修翻新项目中的木工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责任的自然人刘某。2023年5月1日,刘某聘请黄某等人从事其承包的木工业务,并口头约定,工资300元/天,包食住。
2023年5月14日,在工作场所工作期间,刘某安排黄某制作几张板凳用于宿舍就餐。黄某在操作台锯木板制作板凳的过程中,左手食指、中指受伤,随后被工友送至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左手食指创伤性指动脉破裂;左手食指指神经损伤;左手食指手部指伸肌腱损伤伴关节囊、韧带损伤;左手食指指骨骨折;左手中指开放性伤口伴关节囊损伤。
2023年12月15日,黄某向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24年2月13日,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所受的伤害在刘某承包装饰公司的业务范围之外,进而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黄某收到该决定后,以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以某装饰公司、刘某为第三人诉至资兴法院。
审理过程
庭审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彭艳飞依法有序组织原告、被告、第三人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行政机关负责人田世强积极参与法庭辩论,就工伤认定结果发表了针对性意见。
庭审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合议庭成员为原告黄某、第三人刘某答疑解惑,并组织双方就事故伤害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合议庭成员先以“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安抚黄某、刘某的情绪,为双方分析案件事实,深入释法明理,推动双方互谅互信,促成双方和解意愿。再以“面对面”的方式,为双方就赔偿数额及支付方式等问题不断调整和解方案。
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经过近3个小时的协商,黄某、刘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和解协议,刘某当场兑现赔偿款项,双方握手言和,黄某也提交了撤诉申请,并在当天下午给资兴法院送出表示感谢的锦旗。
法官说法
行政审判工作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行政争议解决的公正与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的长期稳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服判息诉率低、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抓手。
本案中,田世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地进行举证、质证,真正做到了“告官又见官、出庭又出声”。合议庭成员又通过调解方式,不仅使该行政诉讼案件得到了解决,也将涉及伤残补助的民事纠纷一并化解。
该案件将“穿透式”审判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面对面沟通、释法析理,打消了原告对行政机关的疑虑和不信任,既解了此次行政争议的“法结”,又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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