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被临时强行调休 引丈夫不满殴打其老板 公司开除她,结果一路打官司……

2024-03-22 14:47:29   浏览:

  上海一怀孕女员工,因调休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其丈夫跑到公司将老板打伤!当天,公司就辞退了她。女员工不服,双方闹到法院,究竟会怎么判?

事件回顾:
女员工不满临时调休,丈夫殴打公司老板

  小孙于2017年5月8日进入上海某贸易公司从事电商运营工作。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5月8日起至2019年5月7日止。 
  2017年11月13日,小孙已到岗上班,却突然收到老板要求其当日调休的微信,于是将微信截图发给丈夫,希望他接自己回家。丈夫到公司后与老板发生冲突,将其打伤。
  公司《员工守则》载明,对他人施以暴力威胁,妨碍其正当业务的,属予以开除的情形。
  事发当天,公司向小孙寄送了辞退告知函,内载:“2017年11月13日,由于对上级领导的工作调休安排不满,你纠集他人前往公司,以暴力殴打方式袭击公司多名员工。此外,由于你教唆他人多次持凶攻击公司管理人员头部,致使本公司总经理脑部受到严重损伤,并导致公司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综上,公司决定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
  2017年12月6日,小孙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不予支持。
  随后,小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000元。

法院审理:
女员工行为严重违纪 开除并无不当
一审法院认为:

  根据双方的陈述及公司办公场所的视频录像,2017年11月13日,小孙将老板要求调休的微信截图发给其丈夫,其丈夫到公司后,等老板一进公司即上前用手中的杯子砸老板头部,后被人劝阻分开,过了几分钟后,其丈夫又再次动手殴打老板,在公司其他员工上前制止小孙丈夫的过程中,小孙亦有脚踢他人的行为。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小孙的行为明显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
  综上,小孙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000元的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小孙不服,提出上诉。她认为,其丈夫本意是来公司接她回家,打人一事是一个临时起意的行为,她并不知情,故不存在纠集一说。同时,自己作为一名孕妇,理应受到一些人文关怀,故公司解除违法。

二审法院认为: 

  小孙主张上述事件因其怀孕公司强行要求其停工调休,故意制造矛盾引起。但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小孙与丈夫在公司办公场所直接与领导发生肢体冲突的行为,显然严重违反了公司正常管理秩序和劳动纪律,公司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文链接;
https://www.workercn.cn/c/2024-03-22/81956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