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信箱丨“抠老板”迟发工资会有什么后果?
2024-02-29 15:07:52 浏览:
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一家私企的人事总监,想了解晚发员工工资的后果。
我们老板很抠,人称“抠老板”。我们公司是每月10日发放员工月工资,但今年2月10日恰好是春节,老板就指令我们人事部门先把员工工资全部扣下来,待到企业开工时,作为“开门红”发放。
事后,老板还得意地说,他这样做,既利用节假日拿到了短期利息,也省掉了“开门红”的费用,一举两得。但员工不答应,就有员工私下说,企业无故迟发工资,就是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就此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听到员工的议论,我十分焦急,但我既不能当面责怪老板,也无法说服员工。请问,万一有员工以此为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企业会不会输?
小雷
小雷:
您好。你所说的情形,让我想到,“不怕对手神发挥,就怕同伴猪队友”,好端端的一个企业,就因为老板见财起意,莫名其妙埋下了劳动争议的雷。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而《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因此,无论贵公司是通过银行发放工资,还是直接支付现钞,均未按规定发放。
那么,员工以企业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在外省市确有如此处理的案例,但我们认为,首先,企业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即便承担相应的后果,也是咎由自取。但实事求是地说,企业这种拖欠工资的行为,既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也是首次发生,因此,我们建议人事部门邀请相应劳动部门或法律人士进单位,给老板普法。
原文链接:https://www.51ldb.com/shsldb/wq/content/018def1c9581c0010000b9ff6f110fdc.html
您好。我是一家私企的人事总监,想了解晚发员工工资的后果。
我们老板很抠,人称“抠老板”。我们公司是每月10日发放员工月工资,但今年2月10日恰好是春节,老板就指令我们人事部门先把员工工资全部扣下来,待到企业开工时,作为“开门红”发放。
事后,老板还得意地说,他这样做,既利用节假日拿到了短期利息,也省掉了“开门红”的费用,一举两得。但员工不答应,就有员工私下说,企业无故迟发工资,就是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就此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听到员工的议论,我十分焦急,但我既不能当面责怪老板,也无法说服员工。请问,万一有员工以此为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企业会不会输?
小雷
小雷:
您好。你所说的情形,让我想到,“不怕对手神发挥,就怕同伴猪队友”,好端端的一个企业,就因为老板见财起意,莫名其妙埋下了劳动争议的雷。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而《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因此,无论贵公司是通过银行发放工资,还是直接支付现钞,均未按规定发放。
那么,员工以企业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在外省市确有如此处理的案例,但我们认为,首先,企业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即便承担相应的后果,也是咎由自取。但实事求是地说,企业这种拖欠工资的行为,既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也是首次发生,因此,我们建议人事部门邀请相应劳动部门或法律人士进单位,给老板普法。
原文链接:https://www.51ldb.com/shsldb/wq/content/018def1c9581c0010000b9ff6f110f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