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立“工会+检察”六项工作协作机制

2024-02-05 15:18:25   浏览:

       近日,贵州省总工会与贵州省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工会与检察机关将共建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6项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双向赋能,更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沟通联络机制。各级检察机关与各级工会明确具体部门进行对口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研究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户外劳动者、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问题。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加强日常交流和沟通联络工作。积极吸收工会成员作为检察机关志愿者,为检察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工会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相互通报劳动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重点案件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诉前检察建议等,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线索移送机制。各级工会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侵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以及劳动者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新就业形态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应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开设劳动者维权专席。在接到移送线索后及时开展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开展立案监督、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裁判监督、公益诉讼或行政检察监督等工作。在开展数据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相关数据和线索及时有效衔接,共同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监督和维权服务。

       会商研判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违法行为认定、舆情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或涉及职工群众劳动报酬、生产生活等方面重大问题等需协商解决的,各级检察机关和各级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分析研判,共同推动解决问题。

       办案协作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案件时,可以邀请工会推荐职工代表共同参与案件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检察和解和风险化解等工作。根据工会的工作需要,及时为劳动者权益保护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双方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行动,合力治理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促进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形成检察机关和工会之间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

       宣传联动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和工会共同加强有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动态、重要政策、典型案例的宣传。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协作配合各级工会面向企业和职工,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4-02-05/81420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