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华正茂】“五步推进”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
2023-12-25 17:28:00 浏览:
昆都仑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类型特点,总结形成了“五步推进”的调解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 导诉咨询初步调 ·
劳动争议当事人到法院寻求帮助的第一站便是法院导诉咨询台,昆都仑区法院开展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导诉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诉前劝导工作,针对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请求确定困难的情况,指导当事人根据案件基本事实,确定诉讼请求,撰写或更改起诉状等诉讼文书,同时确定调解意向进行初步筛选分流。
· 调解中心线上调 ·
立案工作人员接收当事人提供的案件材料后,将其中适合调解的案件流转到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和案件难易程度,选择线上调解或线下调解进行分流,而线上调解具有灵活高效的优势,可以更充分的便利当事人,线上送达的同时利用新视云在线调解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争议,引导争议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 行业协会专业调 ·
昆都仑区法院推动建设“律师+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一体化联动机制,针对双方争议的专业问题和相关政策,由律师、人社部门调解员、工会代表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律师从“法理”的角度阐明事实,厘清双方权利义务,人社部门、工会等行业协会代表从“情理”的角度安抚双方情绪,多渠道、多角度地寻求矛盾纠纷解决方法。
· 代表委员合力调 ·
选取、吸收基层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有调解经验和意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入调解队伍,建立了人大代表调解室。针对情绪激动、双方无法有效沟通的当事人,充分利用代表委员亲民利民、联系广泛的优势,让争议双方放下防备之心,推动矛盾化解。
· 诉调对接“加速度”·
不断拓展诉调对接的宽度和广度,实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将调解协议赋予法律强制执行力。
“诉前调解+公证送达”,对集体性、群体性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确定双方无争议事实、争议问题,且对无法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启动公证送达程序,缩短送达周期,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对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有申请“伤残等级”等方面鉴定需求的,以诉前鉴定告知书的形式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缩短当事人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昆都仑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和双向保护原则,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平衡双方利益,在案件审理中做好释法说理和引导工作,科学分配举证责任,避免激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矛盾,力争和谐共赢。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5783778
· 导诉咨询初步调 ·
劳动争议当事人到法院寻求帮助的第一站便是法院导诉咨询台,昆都仑区法院开展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导诉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诉前劝导工作,针对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请求确定困难的情况,指导当事人根据案件基本事实,确定诉讼请求,撰写或更改起诉状等诉讼文书,同时确定调解意向进行初步筛选分流。
· 调解中心线上调 ·
立案工作人员接收当事人提供的案件材料后,将其中适合调解的案件流转到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和案件难易程度,选择线上调解或线下调解进行分流,而线上调解具有灵活高效的优势,可以更充分的便利当事人,线上送达的同时利用新视云在线调解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争议,引导争议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 行业协会专业调 ·
昆都仑区法院推动建设“律师+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一体化联动机制,针对双方争议的专业问题和相关政策,由律师、人社部门调解员、工会代表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律师从“法理”的角度阐明事实,厘清双方权利义务,人社部门、工会等行业协会代表从“情理”的角度安抚双方情绪,多渠道、多角度地寻求矛盾纠纷解决方法。
· 代表委员合力调 ·
选取、吸收基层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有调解经验和意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入调解队伍,建立了人大代表调解室。针对情绪激动、双方无法有效沟通的当事人,充分利用代表委员亲民利民、联系广泛的优势,让争议双方放下防备之心,推动矛盾化解。
· 诉调对接“加速度”·
不断拓展诉调对接的宽度和广度,实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将调解协议赋予法律强制执行力。
“诉前调解+公证送达”,对集体性、群体性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确定双方无争议事实、争议问题,且对无法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启动公证送达程序,缩短送达周期,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对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有申请“伤残等级”等方面鉴定需求的,以诉前鉴定告知书的形式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缩短当事人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昆都仑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和双向保护原则,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平衡双方利益,在案件审理中做好释法说理和引导工作,科学分配举证责任,避免激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矛盾,力争和谐共赢。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578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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