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信箱丨无法办理社保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3-10-19 19:40:03   浏览:

记者同志:
 
      您好。我们最近碰到一起棘手的事,需要得到你们的指点和帮忙。
      3个月前,我们用了一位烧饭阿姨,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她手脚麻利,烧的饭菜受到大家的欢迎。但是,对我们人事部门来说她却让我们为难,我们多次催促她提交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要为其缴纳。这阿姨起初支支吾吾,现在明确告诉我们,她前面服务的单位老板是她的亲戚,社保费用由这位老板全包,她不愿意我们再替她缴纳。问题在于,人是我们聘用的,如果我们不给她缴纳社保,会违反《劳动合同法》。因此,我们准备与烧饭阿姨再谈一次,如果她无法提交缴纳社保的材料,我们就解除她的劳动合同,请问,我们可以这么做吗?
 
李小姐
 
李小姐:

 
       您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带有强制性,同时,也是员工的合法权利。
       但是,在《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也是法定的,并未将此种情形列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内。那么,面对这项法定义务和权利,劳动者如果不配合用人单位履行,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以免这种情形持续,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也是情有可原的。
       用人单位要依法合规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充分考虑建章立制的作用。企业可以将不能或不愿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之一,在试用期如果出现此类问题,就可以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将不能或不愿意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即便没有试用期,也可以按照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贵公司没有建立此类的规章制度,我们认为,贵公司可以发送书面《限期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材料通知书》,要求她签收。企业尽到管理责任,履行催告义务,如果员工仍然拒绝配合,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就合情合理合法了。
       当然,我们希望,企业在动用严厉手段之前,应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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