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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苑培训俱乐部法律服务产品——新法背景下企业 HR 轻松应对之道(Ⅰ)

  替您打造应对《劳动合同法》完整的、体系化的劳动法知识框架,从容应对新法“过渡期”!
  “专家研讨会、培训课程、新法沙龙、答疑会——”形式多样的培训形式,任您自助选择!
   2007 年 6 月 29 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8 次会议以 145 人赞成、 1 人未按表决器的几近全票结果通过了全社会瞩目的《劳动合同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 65 号主席令颁布该法,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该法。新法出台,您和您的企业将如何应对?  
   新法背景下,您是否在为繁杂的人事纠纷而头痛?您是否在为深陷劳动争议而苦恼?劳动法苑培训俱乐部自 2002 年正式举办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管理公开课以来,俱乐部单独或合作举办 300 多场、累计超过 800 多天次的劳动法专题讲座,讲师和课程都享有良好的口碑。

 

劳动法苑培训俱乐部金卡会员(特惠年费 5880 元

1 、免费参加培训俱乐部公开课程 20 次,其中包括 2 次全天课程(一次课程以一人半天课程计算)总价值 11200 元以上;
2 、免费获赠全年《劳动法苑》会员双月赠刊,价值 120 元;
3 、免费获赠全年双周资讯速递电子刊物,价值 200 元;
4 、免费参加劳动法苑各项会员活动包括培训沙龙;
5 、免费提供全年网上咨询服务;
6 、参加劳动法苑培训俱乐部其它课程八折优惠;
7 、定制劳动法苑内训课程享受八折优惠;
8 、购买劳动法苑的各项产品享受八折优惠。

 

劳动法苑培训俱乐部银卡会员(特惠年费 3880 元

1 、免费参加培训俱乐部公开课程 10 次,其中包括 1 次全天课程(一次课程以一人半天课程计算)总价值 5600 元以上;
2 、免费获赠全年《劳动法苑》会员双月赠刊,价值 120 元;
3 、免费获赠全年双周资讯速递电子刊物,价值 200 元;
4 、免费参加劳动法苑各项会员活动包括培训沙龙;
5 、免费提供全年网上咨询服务;
6 、参加劳动法苑培训俱乐部其它课程九折优惠;
7 、定制劳动法苑内训课程享受九折优惠;
8 、购买劳动法苑的各项产品享受九折优惠。

 

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实务研讨会与培训(含公开课和内训)课程指引

( 2007 年 6 月下旬已陆续开设,具体课程表请直接联系劳动法苑苏州事业部)
专家研讨会《劳动合同法出台与外企人力资源管理——走进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时代》
实务研修班《新法背景下疑难劳动关系问题处理一日通》(高级班、中级班)
实务沙龙会《学新法、用新法、通新法》(上、下)
实务沙龙会《新法背景下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策略》
实务沙龙会《新法背景下调岗调薪和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律策略》
实务沙龙会《新法背景下特殊福利待遇协议的签订技巧》
姑苏论剑《新法背景下销售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
姑苏论剑《新法背景下事实劳动关系与加班费的计核》
姑苏论剑《新法背景下年终奖的法律问题》
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与江苏省现行规定的比较、分析与应对》
培训课程 新《劳动合同法》精要与实务解析(两天课程)
培训课程《用新法重新制定规章制度》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劳动派遣协议的风险防范和合同签订技巧》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辞退违纪员工的法律策略》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解除无过错员工的法律策略》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招聘与跳槽的法律风险防范》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策略》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的应用与控制》
培训课程《新法背景下中止和续签劳动合同的的法律实务》等等

“完全意料外”惊喜活动:
苏州事业部成立一周年庆推广期间( 2007 年 8 月 1 日 - 2007 年 10 月 31 日 ),申请加入劳动法苑(苏州)培训俱乐部,特别赠送:按照新法拟定的劳动合同示范指导文本 1 份(劳动法苑律师内部工作文档)
任何问题,敬请咨询劳动法苑苏州事业部:杨小姐、张小姐 电话: 0512 - 68055798

注:
1 、以上课程如有增加或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2 、本年度尚未使用之课程,可以申请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3 、 特别述明:本活动赠送之劳动合同示范指导文本,仅供俱乐部会员在制定或修改本企业劳动合同时据以指引或参考,此种情形并不等同于劳动法苑、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接受俱乐部会员之授权制定及修改指定劳动合同(如金“规”章、银“规 ” 章系列中的授权修改),故此示范性指导文本并不导致劳动法苑、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承担俱乐部会员最后自行形成劳动合同文本之法律责任;
4 、年度课程计划,请联络苏州事业部或登陆 www.laodongfa.com ;
5 、本活动解释权归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苏州事业部所有。

 

金“规”章、银“规”章法律服务产品——新法背景下企业 HR 轻松应对之道(Ⅱ)

  替您打造坚实的全方位的“ 5 个 1 ”金“规”章、银“规”章工程!

  “ 1 次专家讲座、 1 次规章修改、 1 次新法沙龙、 1 年律师咨询、 1 套应对资料”!

  2007 年 6 月 29 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8 次会议以 145 人赞成、 1 人未按表决器的几近全票结果通过了全社会瞩目的《劳动合同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 65 号主席令颁布该法,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该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您现在的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保密协议——都不再适用,修改势在必行!《劳动合同法》还让现有您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的大量条款濒临无效!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专业律师团队立足新法,全新打造“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的定制、审查与修订”服务和“规章制度定制、审查与修订”服务,彻底解决您的后顾之忧,平平安安渡过“过渡期”。

  金“规”章、银“规”章法律服务产品取“无规矩不成方圆”之“规”蕴意,

  能为您企业 HR 解决的 5 大问题:

 

劳动法苑培训俱乐部金卡会员(特惠年费 5880 元)

1 、总揽新法内容,及时把握动态
——您可以任意选择听一次劳动法苑组织的新《劳动合同法》全天专家研讨会或讲座(价格 1580 元)

2 、修改规章制度,免除后顾之忧
——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法苑专业律师团队指定律师修改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或仅只劳动合同一项),在过渡期内一揽子解决法律文本问题(价格 8000 元 /2000 元)

3 、参与新法沙龙,做学习型 HR
——您可以选择参加一次劳动法苑组织的新法讲座、沙龙或答疑会,就新法有关具体问题与劳动法苑的专家进行研讨(价格 580 元)

4 、实时邮件咨询,及时解决纠纷
——您可以在平时处理 HR 事务和遇到劳动争议时,全年通过 电话直线 (或电邮及网络 )方式向 劳动法苑的指定专业律师咨询(价格 6000 元 /3000 元)

5 、查阅参考指南,自主解决问题
——您可以获得劳动法苑赠送的全年《劳动法苑》期刊、 《双周资讯》电子刊物 以及著名劳动法专家、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主任、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兼首席合伙人 陆敬波 先生主持编写的《劳动合同法 HR 新法应用指南》书籍(价格 300 元)

以上法律服务内容总价 16460 元 /7460 元

苏州事业部成立一周年庆推广期间( 2007 年 8 月 1 日 - 2007 年 10 月 31 日 )

“完全意料外”惊喜价:

金“规”章 7600 元
选择第 2 项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一并修改和第 4 项电话直线方式)
另赠送:
( 1 )培训服务期、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等专项协议修改 1 项(价格 2000 元);
( 2 )参加劳动法苑举办的公开课、内训、研讨会,购买劳动法苑的光盘、书籍、资料等产品以及其他单项服务等均享受八折会员优惠

银“规”章 3800 元
选择第 2 项劳动合同修改和第 4 项电邮及网络方式;
另赠送:
( 1 )培训服务期、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等专项协议修改 5 折优惠(价格 1000 元);
( 2 )参加劳动法苑举办的公开课、内训、研讨会,购买劳动法苑的光盘、书籍、资料等产品以及其他单项服务等均享受九折会员优惠

任何问题,敬请咨询劳动法苑苏州事业部: 杨 小姐、 张 小姐 电话: 0512 - 68055798

注:
1 、规章制度一般限 10000 字以内,劳动合同和专项协议一般限 2000 字以内;
2 、电邮和直线电话咨询人员为劳动法苑指定专业律师,其中电邮一般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3 、打包项目或具体个案服务,可以直接联系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苏州事业部;
4 、本活动解释权归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苏州事业部所有。

 

《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法律服务产品——新法背景下企业 HR 轻松应对之道(Ⅲ)

  2007 年 6 月 29 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8 次会议以 145 人赞成、 1 人未按表决器的几近全票结果通过了全社会瞩目的《劳动合同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 65 号主席令颁布该法,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该法。新法出台,您和您的企业将如何应对?  

   新法背景下,您是否在为繁杂的人事纠纷而头痛?您是否在为深陷劳动争议而苦恼?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为您提供中国最全面的权威资讯、中国最便捷的法律服务、中国最火热的专业论坛。

   《劳动法苑》(中文版)、“ EMPLOYMENT LAW HORIZON ”(英文版)是劳动法苑、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精心打造的中国领先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会员月刊,致力于为会员客户传递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服务领域中最新的思想、观点、方法、技巧和最新的劳动法规政策资讯,帮助管理者们不断更新理念,开阔视野,适应变化,引领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劳动法律操作实践。

   《劳动法苑》(中文版)经典栏目有专家访谈、律师手记、 HR 实务、封面聚焦、慧眼看法、特别策划、城际比较、有问必答等诸多栏目,与“ EMPLOYMENT LAW HORIZON ”(英文版)不仅把中国当前正在逐步完善的劳动法律和人力资源管理报道推向世界,同时也把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服务精华引入中国。

   《劳动法苑》(中文版)、“ EMPLOYMENT LAW HORIZON ”(英文版)视角独特:您不但可以领略到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管理顶尖专家的真知卓见,也能看到劳动法苑专业律师和仲裁员的一线实战报道,还能到阅读到全球著名管理和法律媒体的精辟论述,此外您更可以分享到许多人力资源高管和法学法律专家的深邃思想和客观洞见。《劳动法苑》(中文版)致力于引导和传播全球人力资源管理和中国劳动法律领域中的新知、思想、理论、观点和方法,帮助管理领袖和法务精英们不断更新理念,开阔视野,适应新法出台后的变化。

 

《劳动法苑》(中文版)、“ EMPLOYMENT LAW HORIZON ”(英文版)专业品质、高端风尚、精美印制,具有很强的权威性、经典性、前瞻性和参考价值。

  即刻订阅《劳动法苑》(中文版),让每期《劳动法苑》(中文版)为在纷繁的中国人力资源经营和法务管理中披荆斩棘的商业精英带来最有价值的劳动法律资讯、人力资源管理新知、最佳的理论与实践。申请加入《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会员 —— 即可获得惊喜增值服务! 免费赠送全新改版的“ EMPLOYMENT LAW HORIZON ”(英文版)!

  现在申请加入《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仅限选一项):

一、一年期读者俱乐部会员特惠年费: 680 元
1 、获赠《劳动法苑》(中文版)一年 6 期;
2 、获赠 EMPLOYMENT LAW HORIZON ”(英文版)一年 6 期;
3 、获赠期刊订阅 1 年度内的劳动法专业律师或专业人员电邮、网络即时回复;
4 、获赠劳动法苑《双周资讯》全年电子期刊;
5 、参加劳动法苑举办的公开课、内训、研讨会,购买劳动法苑的光盘、书籍、资料等产品以及其他单项服务等均享受九五折会员优惠;
6 、《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京沪苏三地人脉扩展以及内部活动交流。

二、两年期读者俱乐部会员特惠年费: 960 元
1 、获赠《劳动法苑》(中文版)两年 12 期;
2 、获赠“ EMPLOYMENT LAW HORIZON ”(英文版)两年 12 期;
3 、获赠期刊订阅 2 年度内的劳动法专业律师或专业人员电邮、网络即时回复;
4 、获赠劳动法苑《双周资讯》全年电子期刊;
5 、参加劳动法苑举办的公开课、内训、研讨会,购买劳动法苑的光盘、书籍、资料等产品以及其他单项服务等均享受九折会员优惠;
6 、《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京沪苏三地人脉扩展以及内部活动交流。

“完全意料外“惊喜活动:
苏州事业部成立一周年庆推广期间( 2007 年 8 月 1 日 - 2007 年 10 月 31 日 )
凡此期间申请加入《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
均将获赠劳动法苑特别大礼:
( 1 )《劳动合同法》半天专家(沙龙类)课程一次(由劳动法苑根据会员选择具体安排日程,但需提前预约!)价值 580 元;
( 2 )著名劳动法专家、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主任、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兼首席合伙人 陆敬波 先生主持编写的《劳动合同法 HR 新法应用指南》书籍一本

即刻加入《劳动法苑》(中文版)读者俱乐部!让每期《劳动法苑》为应对《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出台的背景,在纷繁的人力资源经营和法务管理中披荆斩棘的高层领导人带来最佳的理论与实践。

任何问题,敬请咨询劳动法苑苏州事业部: 杨 小姐、 张 小姐 电话: 0512 - 68055798

注:
1 、电邮和网络咨询人员为劳动法苑劳动法律师或专业人员,一般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2 、具体订阅方法,请联络苏州事业部或登陆 www.laodongfa.com ;以上课程如有增加或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3 、本活动解释权归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苏州事业部所有。

 

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苏州事业部劳动法实务产品系列之一

《劳动合同法》出台了,企业要进行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全面修改,同时也要重新整理和清理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福利保险待遇政策的规定,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苏州事业部特地向江苏省内的顾问单位和培训会员制作了《江苏省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 HR 实务手册》( 2007 版),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最新劳动立法内容,全面系统,注重图表的搭配,精美装订,现接受火热预定中, 9 月隆重推出——

《江苏省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 HR 实务手册》( 2007 版),是江苏省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的“速查手册”, 16 开纸,近 600 页,为配合苏州事业部成立 1 周年,推广期间仅售 980 元! 7 月、 8 月接受预定价 880 元!(顾问单位和培训会员另计相应折扣)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时效性、地域性很强的工作,在劳动法律规则愈加复杂多样的背景下,正日益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在上海、北京和江苏的律师和专业人员更切身地了解各地劳动立法之差异。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苏州事业部的 10 余位律师和专业人员对于国家和江苏省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收集、分类、整理和编撰,从实务的角度出发,制作此《实务手册》,希望能给包括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顾问会员在内的江苏省广大大中型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决策依据,使 HR 们熟悉了解劳动关系管理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日常劳动人事管理水平。

 

《实务手册》特点

在内容全面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宁苏锡三地有关规定——

《实务手册》以国家及江苏地区现行有效的各项劳动法律法规为基础,特别选取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这三个重要城市的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和分类整理,收录了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工时休假、劳动争议、劳动保障监察等等数十个方面的条文。《实务手册》系统全面,针对劳动法规的地域性特征作了区分性的对比和说明,在内容丰实的基础上,又让企业客户查阅相关数据非常方便。

在直观简洁的风格上,重点采用图表比照的编写体例——

针对目前一些企业客户反映有些手册宝典使用非常困难,均为条文堆积,此次的《实务手册》采取图表编排的方式,让读者一目了然,让查询和检索更迅速、更便捷、更精确。《手册》在编撰过程中注重表格的简单构图更能完成快速甄别,数据规律的排列则更能切中实质。将与客户最切身相关的劳动用工、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各类假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城镇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港澳台人员就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等等悉心归纳成图表形式,紧密编排。

在官方实务版本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凭藉劳动法团队强势制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也会每年出台相关的实务手册,但基于政府中立的特别要求,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些重要技巧不可能有偏重的表述。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的律师团队将重点突出企业的操作技巧,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对企业提出相应的点睛式建议,给企业客户日常劳动人事管理带来意想不到的帮助。

在保证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最新的基础上,保持动态及时更新——

劳动法规政策具有时效性、多变性,本《实务手册》的数据最后录入的截止日期为 2007 年 9 月,针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动以及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我们会逐年以电子期刊的方式及时更新本资料的内容,必要的时候也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文本征订版本。并且,劳动法苑 laodongfa.com 驻苏的律师团队为用户提供强劲、及时的后续咨询服务,使企业客户与最新的法规政策保持同步。

《实务手册》以硬面封皮精美装订,总计约 60 万字, 16 开纸,近 700 页,为配合苏州事业部成立 1 周年,推广期间仅售 980 元! 7 月、 8 月接受预定价 880 元!(顾问单位和培训会员另计相应折扣)

 

如有订购意向,请联系

电话:( 0512 ) 68055798
传真:( 0512 ) 68055728 联系人: 何 小姐  杨 小姐
若支付人民币,请电汇至下列帐号:
户 名:上海专信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帐 号: 7323 8101 8280 0830 064
汇 款 银 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江苏省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 HR 实务手册》( 2007 版)内容梗概

第一部分:新法比对

新法下江苏省企业 HR 管理实务操作技巧指津

劳动合同法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比对及解读

第二部分:图表对照

劳动用工、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各类假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城镇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港澳台人员就业管理、住房公积金(数十余幅原创重要数据图表)

第三部分:法规汇编

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百余部国家、江苏省和南京、无锡和苏州三市的重要法律法规

第四部分:名词索引

劳动用工、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各类假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城镇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港澳台人员就业管理、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通讯联络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各地市人民法院;江苏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社保事业管理中心、公积金业务审核受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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