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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您好!职工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已经获得第三人支付的误工费,公司还需要支付职工工伤待遇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吗?
江三角·苏州 芮科 律师助理
答:您好!公司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伤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职工仍可享受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医疗费用指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重等实际支出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范畴,即使工伤职工在获得第三人支付的误工费后,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如用人单位以及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工伤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