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大事记 |
| 2008年5月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劳动合同法》将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
2007年4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三读正式启动。 |
| 2007年4月24日 ,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与二次审议稿相比,草案回应新出现的问题,对相关条款做出了调整、修改。 |
| 2006年12月29日,《劳动合同法(草案)》二读完毕,草案内容已经作出重大调整。中国十多年来最重要的劳动立法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 。 |
| 2006年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和劳动合同法草案等。 |
2006年5月15日, 50 家港商代表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提出十项质疑,认为可能会使港商和外商不敢在内地开厂或投资。 |
2006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收到立法意见 191849 件,创历史记录。意见征集活动的最后一天,欧盟商会和上海美国商会,同时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递交给全国人大,称如果实施目前的草案,将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产生消极影响。 |
2006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